河南成人高考师范类学院之信阳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函授教学管理规定【三】
在上两篇河南成教网分别为大家带来信阳师范学院成教院函授教学管理【一】入学与注册及毕业、结业、肄业,规定【二】成绩考核,这第三篇为大家带来函授站教学管理规定【三】有关于留级、升级、转学、退学方面的规则,各位成考生请及时查看,认真阅读,以免报名后因教学等方面问题失误耽误自己提升学历。以下是规定【三】留级、升级、转学、退学的详细内容:
三、信阳师范学院成教院留级、升级、转学、退学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学员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经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升级。
不及格的课程可以补考一次,补考后仍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两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级。毕业班学员出现上述情况不予留级。留级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的课程,允许免修。
第十三条 河南成人高考高等教育院校函授、夜大学员一般不得转学转学业。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学或转专业。
1、因工作调动,无法在原学校继续学习,确需转入其他院校者;
2、所在单位和学校认为有特殊情况,不转学或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学或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以及本科四年级、专科三年级学员;
2、不同类型学校的学员;
3、文理跨系者;
4、特殊专业,如体育、艺术专业转其他专业者;
5、学制不一致者;
6、无正当理由者。
第十四条 关于转学、转专业的办法及办理程序:
1、在本院范围内转系(专业),需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由转出系提出意见,拟转入系审核同意,信阳师范成人教育学院审核并呈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
2、在本省范围内转学,需本人申请,单位(如工作调动、包括原工作单位和调入单位)签署意见,转出学校同意后,拟转入学校考核同意,报省教委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3、跨省转学,须转出学校同意,并经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批准,发函同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4、学员转学、转专业的手续在每学期(或学年)开学前办理。
第十五条 学员学习期间一般不准休学,不能坚持学习者应办理退学手续。特殊情况需要中途休学者,须持有关证件,经单位同意,学院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并报省教委备案。学员休学可以保留学籍,保留学籍期满不能复学者,取消学籍。一年级学员休学,应以本院同专业下届继续招生(即有班可复)为前提,下届不招生(即无班可复)不得休学,一律作退学处理。学员在校期间只能休学一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学员复学应在学年开学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持有关证明,由函授站协助学院进行复查(因病休学者,须另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愈诊断证明),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复学,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并报省教委备案。学员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院校。
第十六条 有下列4大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学期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有三门主要课程或连同以前各学期累计达到四门课程不及格者;
2、不符合复学条件或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3、不能坚持学习者;
4、根据考勤和奖惩规定,应予退学者。
第十七条 退学学员手续的办理,由学院审批,报省教委备案,并书面通知学员所在单位。
第十八条 取消学籍、退学的学员,均不得申请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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