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成教专升本民法物权复习考点(三)
2017年河南成人高考仅剩4个月左右的时间,虽然听起来时间很长,但是对于许多已经工作的成教考生来说,从现在开始就要进入2017年成人高考的复习了。为此,河南成教网特整理了2017年河南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资料,仅供广大2017年河南成教考生参考学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1.期限届满
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的,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但是,若承包人不继续承包的,或者依照法律规定承包人不能继续承包的,则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承包人放弃承包权的——交回承包土地的
3.提前收回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温馨提示:
鉴于2017年河南成人高考考生大多为在职人员,为提升广大成人高考考生的复习效率,助力2017年河南成教考生考上自己心仪的学校,河南成教网特开设2017年河南成人高考辅导班,通过率高达98%,有需要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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