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专科及以上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如因考生前置学历导致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高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本省各类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中报考的考生,在确认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河南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的证明》,如被录取,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dquo; (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高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5.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
6.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各报名点不得接受医学类集体报名,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地市级招考机构的指定地点报名确认,不得跨市报名,只能报考在该市招生的院校(专业);现场确认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采集指纹等信息。
(2)非本地户籍的考生须提供在本地相关单位工作的工作证或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并经市招办审核同意方可报名。
(3)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4)报考医学类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5)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6)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